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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六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9-04-11 03:20:00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1900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布置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收案管理制度”“案件报告和备案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和培训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并结合各所实际制定本所的相关制度,打印存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

涉黑涉恶案件收案管理制度1(1).doc

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制度2.doc

集体研究制度3.doc

档案管理制度4.doc

六安市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表.docx


 

六安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