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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律师协会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27 01:40:12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3541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全国律协《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20〕6号)、省律协《关于落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安徽省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市律协为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在律师行业落实落地,同时积极满足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迫切需求,现将2020年度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程序: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由律师事务所按规定严格审查,县区申请实习人员需交所辖律协联络组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交至市律协办理实习登记;市直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汇总材料指派一人至市律协秘书处办理实习登记。法援律师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申请实习程序: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我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可参照上述办法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对此类实习人员法律资格证书的要求按照省律协《关于落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第三条执行。

三、第二批受理实习登记时间:2020年713730

四、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1《实习申请表》(贴照片,正反面打印)(附件3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附件4),双方可根据需要约定实习考核合格后在该所的服务期限

3、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附件2

4、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附件2

5、申请实习人员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6、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

7、申请实习人员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已取得资格证书实习人员提供)

8、已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可不提供存档证明“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提供)

9、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附件5“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提供)

10、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退休)的文书或文件(社会人员及退休人员提供)

11、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提供)

注意:实习登记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一式两份。1-6项材料为所有申请实习人员均需提供,7-11项材料为不同方式申请实习人员分别提供。

五、实习登记的相关费用:

申请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教材(自愿购买)及实习费用(根据省律协通知执行),由实习人员直接在省律协培训时交给省律协;实习证工本费5元,由市律协代为收取。

六、其他要求:

1、实习登记材料复印件应由拟实习律师事务所严格审核,签下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县区律师事务所还需经律协联络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县区司法局公章。

2、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履行好管理职责,鼓励和支持实习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并妥善合理安排实习人员实习和学习。同时严格审核实习材料,杜绝虚假材料和挂名实习,加强对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实务训练,严格实习纪律,提高实习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升实习管理工作水平。


报送地: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六安市农科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杨茜           联系电话:3312547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079日

附件:

附件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封面).doc

附件2:承诺书、保证书.doc

附件3: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4:实习协议.doc

附件5: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