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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缴纳会费的通知

日期:2020-04-02 07:32:53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4338

六律发〔2020〕04号

各县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援中心,各有关单位、公司:

现将2020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缴纳会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纳省、市律师协会会费、省律协互助金标准按2018年新修订的《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皖律协[2018]54号)和《安徽省律师互助金管理办法》(皖律协[2018]3号)、《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皖律协[2018]71号)的规定执行,同时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给予每家律师事务所减免2020年度团体会费2000元。具体标准如下(下列金额已扣除疫情减免团体会费)

六安城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含市直、金安、裕安)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基数为1200元,另交互助金50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基本标准为: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0人以下的,团体会费为18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50人的,团体会费为23000元;3、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1—100人的,团体会费为28000元;4、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01人以上的,团体会费为38000元。

其他各县区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基数为1000元,另交互助金50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基本标准为: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0人以下的,团体会费为8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50人的,团体会费为13000元;3、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1—100人的,团体会费为18000元;4、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01人以上的,团体会费为33000元。

二、会费减免及程序

依据《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皖律协[2018]71号)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首次申领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申领执业证当年和第二年免交个人会费,自第三年起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2重新申请执业和由外省、地市转入我市执业的律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转入当年执业不足6个月的,减半交纳个人会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3、生育的女律师,免交当年个人会费。

4、 罹患有重大疾病且严重影响执业的律师,免交三年个人会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根据当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会费减免申请,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应材料,由市律师协会审核,并报省律师协会核准备案,予以相应减免。

申请会费减免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安徽省律师协会(团体/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

2)符合会费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原件另行通知集中提交);

3)生育的女律师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罹患重大疾病律师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标准,纳会员会费。

四、各县区律师事务所及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援中心以所为单位将事务所和律师分别交纳省、市律协的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列表统计(县区所经联络组汇总),于2020年4月18日前将电子表发往六安市律师协会邮箱(lalx2003@163.com),以便市律协在收取会费时核对。

五、各缴费单位将市律协会费、代收省律协会费、互助金于4月20日前统一缴入六安市律师协会的银行账户。(户名:六安市律师协会;帐号13140010090249815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请务必在转账单、现金缴款单上写明律师所及单位名称。)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

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