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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补充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9-12-09 08:06:51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1311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援中心:

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市律协《六安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2月8日,市律协组织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对参与律师专业水平评定的律师案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评审委员会集中汇总讨论研究,认定部分律师案卷资料需提供补充材料,现将补充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区别“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执业年限”,对参选的专业要满足《实施办法》要求的年限,保证在参选专业执业达到年限要求,不得间断。

二、专业领域执业年限时间节点为:

1. 法学博士           3年     2016年10月之前执业

2. 法学(法律)硕士   5年     2014年10月之前执业

3. 法学学士           7年     2012年10月之前执业

4. 其他学历           10年    2009年10月之前执业

三、提供案卷资料应从专业领域执业首年提供,材料年限时间连续,间隔不得超过两年(不含两年)。

四、请本次申报律师专业水平评定的律师自行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补充材料。补充材料需在12月16日(下周一)上午十二点前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杨茜     联系电话:3312547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