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3 16:14:35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05
各位委员、律师、学者、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预计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将于不久后颁布施行。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以下简称计价标准)等系列国家标准,正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宣贯工作。上述两份重要文件从司法审判和工程计价层面对建设工程领域进行的革新性规范,必将对建筑市场的法治环境、交易习惯及纠纷解决机制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提升各位委员、律师专业素养,转换办案思路、迎接新的挑战与机遇,共同探讨新规下的热点难点问题,六安市律师协会工程投资建设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拟于近期举办专题论坛。现面向各位委员、律师、学者、专家选聘论坛发言人。
一、论坛背景与意义
建设工程法律实践正面临双重变革。
司法解释二的变革:针对合同效力认定、工程价款结算、优先受偿权等长期争议问题提供了新的裁判指引;明确了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下的责任认定规则;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期限和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用一套精巧的体系化制度设计让实际施工人这个概念自然“退场”等。
计价标准的变革:新版计价标准彻底摆脱了对政府定额的依赖,将定价权交还给市场;强调风险合理分配和全过程造价管控;引导建筑业从"算量套价"向市场化定价和精细化管理转变等。
司法解释二、计价标准构成了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实践与专业计价规则的双重变革,亟需各位委员、律师、学者、专家深入探讨交流。
二、论坛主题与议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与计价规则双重变革下的挑战与机遇"。
征稿参考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解释二重点条文解读与适用前瞻;合同效力规定的变化及其对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影响;工程价款结算新规则及"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及范围界定;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对工程纠纷解决的影响;市场化计价模式下的证据准备与争议解决;风险分配原则在工程索赔中的运用;工程造价鉴定在新旧标准过渡期的特殊考量;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的新机遇;施工合同条款设计如何适应新计价体系;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如何融入造价管控;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的法律风险防范;行业前沿与交叉问题;造价咨询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法律服务的影响;工程造价数据库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据地位与审查标准;国际工程计价模式与国内新标准的比较借鉴。
三、发言人申请细则
1. 申请人条件:
律师: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学者: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或工程造价相关教学研究工作
专家:在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或建设单位从事法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
2. 申请材料: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主要执业领域或研究方向);拟发言议题及内容摘要(约600字);以往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的代表性案例或研究成果。
3. 申请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1761547021@qq.com,邮件主题注明"论坛发言人申请-姓名-单位"。
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四、论坛安排
时间:2025年12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六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线下主会场+线上直播
五、其他说明
1.若报名人较多,择优确定发言人,并提前通知结果。
2.论坛发言时长一般为15-30分钟,需准备PPT或书面材料。
3.优秀发言稿件经作者同意后将推荐至专业期刊发表。
4.本次论坛计入律师继续教育课时。
六、结语
建设工程法律实践正处在变革的前沿,司法解释与计价标准的同时更新,既带来了挑战,也创造了机遇。我们期待您的真知灼见。
联系人:余陈
联系电话:15505645301
电子邮箱:1761547021@qq.com
六安市律师协会工程投资建设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