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员服务>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六安市律师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5-05-14 16:56:18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15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相关意见精神,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进一步推动六安市律师行业律师办案成果共享,提供办案参考和研究素材,提升律师理论素养、专业水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六安市律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7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20201月1日至2025731日期间,我市律师办结且处理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具有法律适用参考价值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代表性,能反映社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或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共性法律问题,特别是能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出现法律适用争议或探讨的前沿问题或热点问题的案例。提交案例应确保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不宜选编涉及案情信息敏感、容易引发舆情的案件。

(二)案例应已发生法律效力,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具有法律适用参考价值,如确有必要的涉及个人隐私、案情信息敏感的情况,作者应作出适当保密、脱敏措施并向组委会说明。

(三)律师在办案中应具有正确法律观点,充分体现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价值,并对行业律师在类案办理中的事实、证据认定及法理分析适用具有指引作用,具有良好专业效果及社会效果。

(四)案例评析应当观点鲜明、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用语规范、文字精练(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遴选方式

(一)六安市律师协会设立典型案例征集组委会,由会长、分管副会长及有关专门委员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组成,监事会委派人员参加。

(二)六安市律师协会文化与职业伦理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实施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工作组建民商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非诉讼案件四个专业遴选小组,每个小组3-5名成员,由各专业委员会推荐资深专业委员参加。遴选小组负责典型案例遴选推荐,每个类别推荐数量将根据案例征集数量及遴选案例质量情况确定。

(三)六安市律师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提供指导。

(四)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结合本地本辖区律所及律师人数,市直所推荐不少于15篇(其中金六州、皋陶不少于3篇,皖西、晟成、寻求不少于2篇,皋城、靖淮、公众不少于1篇);裕安区、金安区推荐不少于15篇;舒城县推荐不少于10篇;霍邱县、金寨县推荐不少于8篇;霍山县、叶集区推荐不少于4篇。

组委会负责最终典型案例的征集选定并汇编成册。对入选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员,市律师协会将发放证书予以奖励。

、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典型案例评析及诉讼案件有关法院判决文书(扫描件)非诉案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典型案例评析包括案情简介、法院裁判、律师评析、典型意义四个部分。

)申报人需自行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性。律师协会可能对提交的征集案例汇编出版,申报人对此理解并同意,律师协会不支付申报人稿酬。

入选各级律师协会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评选的案例,申报人员应备注说明。

、其他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应积极组织律师参与,鼓励每位律师踊跃提交符合要求的案例,重点关注以下各类案件:社会治理创新类;营商环境优化类;民生服务升级类;技术赋能法律类;公益与行业发展类。

2.案例必须为真实发生且已生效的案件,不得虚构、篡改。提交案例应确保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3.各律师事务所收集本所申报人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邮件备注“律所+姓名+征集典型汇编案例”等字样。

 系 人:魏冰

联系方式:3315269

  箱:lalx2003@163.com

附件:

附件1: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docx

附件2:范文.doc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