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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律师在行动

日期:2019-03-18 01:31:10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888


 “3.15”消费者权益日  律师在行动

                   ——金安“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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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增强律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区多家律师所围绕“以诚信保障消费,用法治规范社会”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践行雷锋精神。 

安徽大别山律师所:组织党员律师到北塔公园中心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有关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帮助百姓学法、懂法,提高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安徽英锐律师所:组织部分执业律师及党员律师在六安市解放南路工商银行门前开展“3.15消费维权,英锐律师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安徽中皋律师所:联合中共六安市委党校进社区开展普法服务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改条例,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热心解答社区群众们关于在消费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社区群众合法、科学、文明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徽知勤律师所:由律所主带领本所律师在六安市梅山南路金融大厦广场为市民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为来访市民提供了热情的法律咨询服务。

安徽徽安律师所:与中市街道司法所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在迎宾社区门前,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投诉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并对六州首府小区及周边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共接受咨询2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律师们对消费维权、预防诈骗等相关知识进行讲解,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和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安徽庆同律师所:组织本所律师在六安市解放中路商之都门前广场,举办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70份,接待咨询人员37人次,现场受理了工伤法律援助案件。

“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期间,我区律师举办了丰富多彩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受广大居民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金安区律协联络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