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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实习例会创新方式 案件讨论务求实效

日期:2018-07-10 00:48:55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757


舒城县:实习例会创新方式    案件讨论务求实效

               --实习律师例会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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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5月起,我局召开实习律师例会,由以前的培训学习说教式,创新方式为案件讨论式,让全体实习律师进入案件讨论中,各抒己见。由公律股长主持,实习律师介绍案情,并提出疑问,全体实习律师发表各自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最后由资深律师进行案件点评。通过学习,实习律师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三期例会收效明显。

  人身损害侵权案   无偿帮工责任如何划分

5月7日,召开实习律师例会,由实习律师袁旭主讲,介绍案情:这是一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案,受害人张某的家属起诉至某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被告某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李某为第三人。他们代理的是案件的第三人李某。全体实习律师各自提出看法。有的说李某系无偿帮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的说本案由李某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我们邀请了永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六富律师为本案进行点评。他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我们在接触到案件的第一时间,要理清思路,分析清楚法律关系,再根据法律关系进行组织证据。二是我们律师在办理案件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维护委托人自身的利益。三是在本起案件中,受害人一般都是自身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一般案件在判决时都不会超过30%的责任。四是律师在举证中要坚持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不能跨越律师的底线和红线。五是年轻律师要多积累经验,熟能生巧,术业有专攻,努力培养自身素质,然后争取多方位的发展。

     婚约财产案     彩礼是否要返还

6月5日,召开实习律师例会,由实习律师梁秀云主讲,介绍案情:这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王某要求被告黄某退还彩礼。他们代理的是被告方。全体实习律师各自提出看法。有的说彩礼数额如何确定。有的说原告先毁约,彩礼需不需要返还等等。我们邀请了广运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光云律师为本案进行点评。他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婚约财物的给付本身来源于民间习俗,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与文化性。二是重视民间习俗在此类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三是调解是司法的优良传统,是符合此类案件纠纷处理方式之一。四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分析案情,收集证据,从细微处入手。

          单凭一张欠条     劳动报酬能否追偿

7月4日,召开实习律师例会,由实习律师胡萍主讲,介绍案情: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吴某、李某支付劳动报酬。他们代理的是被告。全体实习律师各自提出看法。有的说有欠条就应该以欠条为准偿还。有的说欠条是真实性要鉴定等等。我们邀请了舒洲律师事务所朱守国律师为本案进行点评。他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在有欠条为证据的案件中,看似简单,其实不简单,欠条的真实性(尤其是已故人员的欠条方面)很难鉴别。二是年轻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能学习到很多。三是办案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案情,多收集证据材料,从欠条的内容,时间,签字人等找出关联性,相互印证。(舒城县律协联络组供稿)